小货车货运一定要办货运吗请卡友说说

中国的货运市场历来受政策影响很大。展望下半年,又有不少政策将要落地实行,不合规轿运车禁上高速、挂车购置税减半、取消蓝牌货车从业资格证和营运证等等全国性政策贯彻在即,而广东尤其是深圳更有诸多政策领先开展。

2018年7月1日起,这些政策即将生效,赶紧收藏吧!

●  全国:不合规轿运车禁上高速

按照GB1589要求,2018年1月1日开始,车辆运输车运输市场将以铰接式车辆运输车、中置轴车辆运输车两种合法车型为主。

按照《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在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从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要求的标准化车辆运输车比重达到100%。

●  全国: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汽协数据,2017年我国半挂牵引车销量约为58.3万辆。目前,我国一辆半挂牵引车车头基本对应一辆挂车,而我国挂车售价区间大致在6万元至15万元,均价在8万元左右,车辆购置税减半将节省购置成本4000元左右。

●  全国:各省相继推行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

5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政策一公布,立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交通运输部回应称,将加快推进货车“三检合一”,确保年底实现。

截至目前,已经有江西、青海、山西、安徽、甘肃、陕西、四川、贵州等省份已经立刻行动起来。

●  全国:取消蓝牌货车从业资格证和营运证

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取消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

财政部公告: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进口关税主要影响的是乘用车,对于货车这种生产资料来说,关税一直都是6%计征,没有发生变化。

●  广东:鼓励淘汰高排放柴油货车

5月24日,《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方案(年)(征求意见稿)》开始公示,将对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出大招。

提升营运柴油货车排放水平,2018年10月1日起,新增的营运重型柴油货车(用于环卫、邮政、物流等用途)优先选用安装颗粒捕捉器(DPF)排气后处理装置的车型。

1、全省全面供应国六车用柴油

2018年9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油;2020年底前,全省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江海直达和内河船用燃油“三油并轨”。

对油库(包括企业自备油库)、加油站、工业企业运输车辆用油开展专项行动,对不合格柴油进行溯源,坚决打击不合格柴油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杜绝调和油组分以化工原料出售,彻底取缔黑加油站点。

2、再次重申提前实施轻型柴油车国六标准

推广使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货车。提前实施轻型柴油货车国六标准,鼓励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物流配送以及港口、机场等作业车辆采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货车。

●  深圳:轻型柴油车拟率先实施国六标准

从2018年7月1日起,深圳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柴油车应当符合六标准,否则将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2019年1月1日起,销售的轻型汽油车应符合国六标准,否则将无法登记上牌,而且外地车转入也同样要按照国Ⅵ(国六)标准。

4月21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再次在官网发出《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该计划中提出,从7月1日起,每日7—24时,禁止异地载货汽车在除高速公路,以及深圳机场、东西部港口、海吉星农批市场与高速公路接驳线以外的道路通行;禁止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环保关键部件缺失的车辆)进入东西部港区。

●  深圳:国三货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外地货车全号段限行!

本限行办法涉及约12.9万辆深圳牌照国Ⅲ柴油货车,采用单双号的限行方式,限行时段为每天7:00-24:00,限行区域包括全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 

其中,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的日历日期“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的方式,即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可以在单日限行时段通行,为0/2/4/6/8的可以在双日限行时段通行。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对于约10万辆的异地牌照货车,则采用全号段限行方式,限行时段为每天7:00-24:00,限行区域包括全市道路(除高速公路及深圳机场、东西部港口和海吉星农批市场与高速公路接驳线以外)。

●  深圳禁货再升级 外地载货车7-24时限行

2018年5月1日起,新增营运类轻型货车全部为纯电动车(轻型货车指的是总质量3500kg以下的货车);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2万辆营运类轻型柴油车。2018年12月31日前,推动1万辆非营运类轻型柴油货车置换为纯电动货车。

2018年7月1日起,在福田中心片区、罗湖人民南路片区、南山科技园片区、盐田中心片区、宝安海秀片区、龙岗龙城片区、龙华北站片区、坪山体育中心片区、光明广场片区、大鹏葵涌中心片区等十个片区试点设立“绿色物流区”,全天禁止柴油货车行驶。

2018年7月1日起,每日7—24时,禁止异地载货汽车在深圳市内通行,高速公路,以及深圳机场、东西部港口、海吉星农批市场与高速公路接驳线不在限行范围内。

行动计划还提出,2018年5月1日前,发布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每日7—10时、15—20时对国Ⅰ汽油车实施全市限行。2018年12月31日起,取消国Ⅰ汽油车更新指标资格。2018年12月31日前,将存量7500辆燃油巡游出租车更换为纯电动车,基本实现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

深圳:老旧车淘汰 国3柴油车最高可补9万5

根据《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深圳市将从2018年7月1日起对国1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限行,并在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延续性的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通过多种“组合拳”堵疏结合促进老旧车提前淘汰,与此同时,网上也曝出了《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年)》(以下简称《补贴办法(年)》)。

从文件上了解到,深圳市新一轮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拟从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深圳市注册登记的国一汽油车、国二汽油车、2007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且排放标准高于国二的汽油车、国三柴油车以及环保关键部件缺失但排放标准高于国三的柴油车提前淘汰给予阶梯式经济奖励补贴,预计通过该政策可提前淘汰老旧车9.96万辆。

●  山东:整治危运车 7月1日后不许挂靠经营

从今年3月到12月底,山东省将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整治,治理重点为本质挂靠经营和罐式车辆介质不符等问题。在整治过程中,要求消除本质挂靠经营行为,7月1日起不允许危化品车挂靠经营。

7月1日起,如出现新的车辆挂靠经营行为,依规由当地政府追究许可机关主要负责人责任,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营业执照》。同时,年底前还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决策者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  河南:7月起,全省都能用上“国六”油

目前,河南省区域已经有7个地市用上了“国六”标准车用油,其中包括郑州、焦作、新乡、安阳、濮阳等地市。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将在今年5月份进行油库油品置换、检验,预计于7月1日前,所有中国石化河南区域加油站更换完“国六”油。届时,河南全省的中国石化加油站,都将提供“国六”标准机动车用油。

●  长三角:国六油品标准将提前至10月执行

按规定,我国将于明年元旦起执行国六油品标准。为保证今年11月就将在沪举行的进口博览会,长三角三省一市将把执行国六油品标准的时间提前至今年10月。

此外,三省一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在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标准以及旧电池回收等方面也有望实现统一标准,集约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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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有三千万货运汽车司机,他们不仅仅承载着中国物流总量75%的运输,还从事着高危险职业。他们长年漂泊在外、抛家离舍、风餐露宿、无冬无夏、没明没夜、无依无靠地行驶在人地两生的各条公路上。与坐地谋生的职业相比,有人形容他们是现代“脚夫”。如此的谋生环境,自然成为被恶匪碰瓷敲诈、殴打谩骂,盗抢货物的主要对象。一旦遭遇劫难往往倾家荡产甚至性命难保。

货车司机真是“头脑简单,四肢发”吗?真要成为没有人格、没尊严社会底层群体吗?严峻的事实令人震惊。由于劳动条件所限,他们大多数人难得上网、难得看报纸看电视,周而复始地过着开车、吃饭、睡觉三点一线生活。有老不能孝,有房没时间住,有孩不能教,有老婆不能陪。除此以外,还有那些来自冠冕堂皇的侵害:开着合法的车,拿着合法的证,在家在籍都合法,出门在外成“违法”。货运汽车司机的守法空间被各地路卡路霸们压缩得越来越窄,迫使他们过着象“做贼”一般的营生.........

最让货车司机难易承受的是:路卡路霸们以罚代管的行径十九年没有收敛。1994年,国务院就下发治理公路“三乱”的通知,此后至今,虽然治理“三乱”的各种通知、决定、规章层出不断。但是至今,涉路部门紧抓罚款资源不肯撒手,无一退出。对大货车运输罚款收费的仍然有运管、路政、收费站、交警、派出所、治安检查站、城管、林业、盐业、烟草、财政、工商、煤检、卫生、动物检疫、国土资源等,另外还有企业罚款!大货车运输和大货车司机已经成了最具增长潜力的罚款资源:成为我国独特“罚款经济”的主脉。造成如此局面的原因:没有话语权——三千万货车司机之中没有全国人大代表,没有政协委员,反映问题的渠道闭塞!法律范围被规章冲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办理了行驶证,就能上路,交通却又规定:必须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办理道路运输证,否则上路就要承受10万元罚款!  双证束身——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司机取得了准驾资格的驾驶证,就可以驾驶货车。而交通部门另立规定,还要按《道路运输条例》持驾驶证复印件去他们那办理“从业资格证”,为此要额外收费数百元。而且还效仿驾驶证的管理方法,定期审验--收费!

同样内容的车辆检验,两个部门重复进行、重复收费——货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收费数百元;交通部门仍然是用同样的设备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他们强制做的季度检验和年度检测收费至数千元!同样的行为五个部门都伸手罚款——例如“超载”行为,交警叫“超载”,按行驶证的核定,最高罚款2000元;路政叫“超限”,按照车轴的核定,最高罚款30000元;城管叫“超重行驶公路”,最高罚款20000元;运管叫“超越许可” 按照营运证最高罚款100000元;收费站叫“超限行驶公路”按照车型收费最高达到费额的16倍!同种行为的罚款相差150倍——货车装载超高、超宽、超长,交警制作简易程序最高罚款200元;路政则按照超限罚款最高30000元!对车辆“擅改”的罚款,如今以成运管部门创收的主业——《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权公安车管所为管车的主体,《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了变更、备案车辆范围。而运管部门的《道路运输条例》也列出管理车辆的罚款。虽然国家《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而运管部门的《条例》竟然做出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许可的10倍的罚款!把这篇文章分享到朋友圈,让更多的朋友们了解这些生活不容易的司机兄弟们吧,支持的请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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