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逸

一、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此处的“逃逸”。所以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把握。

首先,认定逃逸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所谓的“逃逸”时不能成立的,如果对于这种驶离现场的行为以逃逸论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典型的客观归责,无论从刑事立法基本原则还是从司法公正角度出发都是不适宜的。当然,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对于其中所有的细节都有着具体的明知,只要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对于肇事存在盖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其次,逃避抢救义务以及其后逃避责任追究。一般情况下,逃逸者不履行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的动机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着并不逃避抢救义务但尽可能地逃避肇事责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抢救义务但并不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单一动机的情况,前者如甲驾车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将被害人尽快送到医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备逃避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追究这两个动机中的任何一个,都应认为具备了逃逸。

二、交通肇事逃逸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交通肇事逃逸具体该怎么处罚?

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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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擅自逃离事故现场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肇事逃逸行为往往会造成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救助,甚至受到二次伤害的后果,所以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相比交通肇事更为严厉。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认定标准是多少呢?请随大律师网小编往下看。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 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

      交通肇事逃逸罪在刑法中,没有独立的罪名是交通是肇事罪的加重情节。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呢?了解两罪的区别有助于大家更好地掌握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认定。大律师网小编据此整理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交通肇事逃逸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一)犯罪客体的上的区别。犯罪客体是区别此罪彼罪的重要标准①,交通肇事的犯罪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与安全,交通肇事行为人完成交通肇事行为时违反了交通法规、给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故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逃逸行为侵犯的是我国法律保护的国家正常司法追诉活动、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人员出于推卸责任的目的直接驾车离开现场或逃离现场的行为。那么是不是所有的逃离现场的行为都可以构成逃逸呢?下面我们就通过一篇案例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基本案情】2015年4月8日晚10时25分,被告人陈某无证驾驶(车牌未悬挂)一辆面包车沿深圳市某一段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与步行过马路的被害人查某相撞,致查某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陈某逃离现场。同年4月10日,被告人陈某到深圳市公安局交警队投案自首。经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查建设不负事故责任。深圳市检察院已被告人陈某犯交通事故(逃逸)罪,向深圳

      交通肇事罪是当前社会中一种常发的严重犯罪。本文主要探讨了交通肇事罪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逃逸的司法认定。笔者主张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而全面的判断,并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期望有助于审判实践。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交通肇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一些“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案件也逐年增多,严重地威胁着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此,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对“交通肇事后逃逸”及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很多争议。在此,笔者结合具体的办案实践,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有关问题进行粗浅的理论探讨 ......

      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有需要的可以阅读下文。一、交通肇事逃逸罪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

上诉人邱某与其哥哥自筹资金购买了货车,挂靠于某公司,并雇佣上诉人刘某驾驶车辆。刘某超速行车与醉酒的被害人驾驶的车辆相撞。事故发生后,邱某下车匆忙查看现场后即上车让司机刘某驾车逃离现场。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对被害人进行急救,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上诉人邱某逃逸被抓获,上诉人刘某于案发次日向公安局自首。法院裁判的理由: 上诉人刘某超速行车,且在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此作出了权威的规定,其第五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解释》第五条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样认定1、必须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行为在情节上的加重。因此,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首先得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成立,而这包括三方面(1)必须以交通肇事行为的发生为前提。(2)行为人必须在行为发生后积极实施逃逸。(3)行为人逃逸有一定的主观动机。2、必须符合《解释》第5条第1款对“因逃逸致人死亡”做出的明确解释。即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这个规定是明确的,不能将其与其他情形混作一谈。比如有这样的案例,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这显然不是“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当认定为故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肇事逃逸的,还要加重量刑。民事赔偿部分属于侵权赔偿责任,只能根据受害人损失的大小索赔。逃逸情节虽不能加重赔偿,但可作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加重行政处罚的依据。二、交通肇事逃逸要加重处罚的主要体现 1、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 ......

    一、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条:1、逃逸行为的主体是事故车辆的驾驶人。 在一般情况下,逃逸行为是事故车辆的驾驶人所为。因为事故车辆的驾驶人是事故当事人,可能承担事故责任,与事故处理具有切身利益关系。只有事故车辆驾驶人才可能实施“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2、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一种故意行为。 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是自己驾驶的车辆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是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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