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手机四部总盗窃价值5000元判多久多元会判多久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林耀昌,男,****年**月**日出生于佛山市三水区,汉族,初中文化,在业,住佛山市三水区。2006年11月29日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1年10月31日因犯抢夺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5年1月4日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5年10月22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6年11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佛山市三水区看守所。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以佛三检未检刑诉〔2017〕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耀昌犯盗窃罪,于2017年3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有依法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遂于2017年3月22日转为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黄荣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林耀昌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林耀昌为谋取非法利益,以邀请吃饭、介绍客户等方式将被害人约至案发地点,期间,以借用手机为由将多名被害人的手机盗走。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6月20日,被告人林耀昌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园林路桃园餐厅,以上述方式将被害人蔡某1的一部苹果牌Iphone6s型手机盗走。经鉴定,上述手机价值人民币4876元。

2.2016年7月12日,被告人林耀昌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大岗仙庙烧鸡餐厅,以相同方式将被害人卓某的一部华为牌KNT-UL10型手机盗走。经鉴定,上述手机价值人民币2253元。

3.2016年9月5日,被告人林耀昌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百年湘情餐厅,以相同方式将被害人钟某的一部苹果牌Iphone6Plus型手机盗走。经鉴定,上述手机价值人民币2533元。

4.2016年9月30日,被告人林耀昌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明都渔村餐厅,以相同方式将被害人蔡某2的一部苹果牌Iphone6型手机盗走。经鉴定,上述手机价值人民币2078元。

5.2016年10月27日,被告人林耀昌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明都渔村餐厅,以相同方式将被害人吴某的一部步步高VIVO牌手机盗走。

6.2016年11月12日前后,被告人林耀昌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金富都沐足城,以相同方式将被害人任某的一部小米牌MAX型手机盗走。经鉴定,上述手机价值人民币1349元。

7.2016年11月14日,被告人林耀昌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华清宫桑拿沐足中心,以相同方式将被害人陈某的一部Iphone6sPlus型手机盗走。经鉴定,上述手机价值人民币4890元。

以上事实,被告人林耀昌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不持异议,且有公诉机关提供的被害人任某、陈某、吴某、蔡某2、钟某、卓某、蔡某1的陈述,证人张某的证言,被告人林耀昌的供述和辩解,辨认笔录及照片,现场勘查照片,保修单、发票,价格认定结论书,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及照片,通话清单,前科材料,抓获经过和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耀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林耀昌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林耀昌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林耀昌所提系受到张某的教唆和指使实施犯罪的辩解,经查,被告人林耀昌归案后,多次供述系独自作案、张某系二手手机店铺的经营者,且根据被告人林耀昌的前科材料,被告人林耀昌曾于2014年多次以与本案相同的借用手机的方式实施犯罪,故上述辩解,本院不予采信。移送的手机一台,是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林耀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5月22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纳。)

二、移送的白色VIVO牌手机一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盗窃罪,经鉴定机构鉴定,如果到一定数额够判刑了,最少也是拘留15天

自己都承认了,而且有被害人,派出所也有证据,估计拘留半个月,就算你那手机价值一千五是新的,鉴定也就千把块的,够不上判刑
问清楚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刑事要判刑,治安最多15天,法律规定
那今天我去派出所问!那里有个人说已经告上法院了!看法院怎样
如果是是刚拘留四天,那个人就是忽悠你的,就算判刑案件要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然后检察院在移交法院,法律程序就要走几个月,
不知道,只要去看守所或者派出所问清楚到底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就知道判不判了
当天的时候我我了那个种笔录的人!什么时候可以回去!他说要拘留2~3天
他那时候还没有批材料,自己也不知道几天,怎么能确定呢,还是去看守所问问,给他送点钱
能送钱吗!我回来时派出所的人都把他的钱包给了我!让我带回家了
他偷的是oppoR2017这个型号的手机!麻烦你帮我一下
看守所可以每个人都有一个账户,带上你的身份证,说给谁谁存钱,你是见不到他的,他也看不到钱,只是他可以看到自己的账户有多少钱,可以买东西
问清楚他是什么拘留,那个监区那个监室,你们可以相互通信的
一般不可以,如果是治安拘留有的地方可以打电话,也可以亲情会见的,看你在那个地区了
今天我问那个派出所的人我说要不要送换洗的衣服去!他都说不用!他说我送不进去又叫我去什么什么地方看一下
我没听清他说哪里!
衣服可以的,不能送带金属的,或者绳索,哪怕一点都不信
这我也不知道!是我在派出所那里问别人然后他指了一个人的号码叫我打电话过去问他!然后我就打了
最直接的办法,去看守所,什么都明白了,只能这么说了
我问他要拘留多久!他说已经告上法院了他也不知道要看法院怎么说
还有说不用送衣服过去,说送不进去,又说去什么什么地方看下
我没听清他说去哪
假的,肯定是假的,给你说了就算要判刑每个三五个月是到不了法院的所有的法律程序是必须要走的,估计你打电话问的是骗子,
他这样告诉你然后在说不好出来,帮你找关系,让你花钱,
信不信随你,任何案件派出所没权利直接上报法院的,只有先上报检察院,检察院在核对所有证据,起诉到法院,
派出所的人说那个我打电话的人是管那块的所以我就打电话了
他这个有证据了而且已经承认了!抓进去那天就承认了!我被叫去做了笔录
他那个手机拿回来给我用!我也没问多少钱买的没有过我
你他女人你都不知道他以前的事吗,这个以前有没有犯过罪很重要的,
嗯嗯,看守所问问,他们不会骗你的,有的派出所他故意骗你让你着急,那是因为本来没多大事,故意吓你,让你以后管好他
通知他家人一起去看守所,要么自己去,他现在人在看守所,
如果要判刑刑事拘留派出所会发邮件到他老家派出所的,然后他老家派出所会到他家里去
刑事拘留必须发邮件,那可是要判刑的怎么可能不通知他家里人,你想呀
治安拘留可以不发,毕竟就几天,刑事拘留法律规定的必须通知的,
那去看守所的话我也找不到!和那个开摩托车的事说去看守所就可以吧?
怎么可能把人家儿子判刑送监狱了不通知人家家里的,那人家联系不到儿子不是要急死了,或者以为失踪了,
出租车知道,找个朋友一起,你那么小怕你问不清楚,或者手机地图,
我不想找个朋友!这里的朋友问我他去哪了我都说不知道的!所以现在就我一人知道
也许你怀疑我说的,但是我没必要大晚上的不睡觉在这里骗一个无冤无仇的陌生人,我是看你真的不懂,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真心想给你指条路
他出来了让他别在干这种小偷小摸了,有赚不到多少钱,抓到了还要关几天,还丢人
又没人可以说!而且我们那些朋友又一直我我!哎…………
出来了如果能改,以后跟他好好在一起,看你也很依赖他的,没了他你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如果改不了就离开他吧,继续偷的话,如果偷个几万,就要判好几年了,到那时你能等吗?
看我说的对不对,我估计百分之八十是治安拘留,好了我要休息了,明天聊吧!
嗯嗯,不谢,想开点,事情不会因为你的心情而发生改变的,
明天你去派出所,问哪里人什么情况,就说需要请律师吗?
今天我打电话给在派出所的一个人!他都跟我说不用寄钱寄什么钱啊!他跟我说的
去寄衣服的时候我本来打算在旁边的小店买些吃的
但没带多少钱就带了550多块所以就寄了500给他
打电话他当然不理你了,要你去的,他说不让送钱和衣服估计没几天就出来了
是我打电话给那个派出所的人他说的!但我问他,他还是说要看法院怎样做啊!
我去寄东西的地方有好的人
刚开始我不知道怎样弄我在那边上呆了好久才去寄的!也有好多人寄钱
骗你的,法律程序必须要走的,杀人也没有那么快的,没几个月下不来的
我还问了他如果法院判刑会不会通知我他说不会!因为我们没结婚
是的,如果以前偷过找到证据或者他承认了,要和这次一起处理的,要把以前偷的一起鉴定价格来判刑的,
是的,小案件,三年左右吧,是有追诉期的,以前没有掌握的犯罪证据如果掌握了可以一起处理的,或者他自己承认了,比如他跟派出所说某年某月在哪里发过什么事情,而派出所不知道的,能找到受害人都可以一起
这个应该没有
就是不知道他以前有没有进去过!或者留下些什么案底的
哦哦!这应该没有.那如果他好几年有进去过留下了案底对他这次没影响吧?

12月6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振兴路派出所破获3起手机被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被盗手机4部。

思茅警方经过侦查,锁定了在财富广场盗窃手机的犯罪嫌疑人,12月6日15时许,民警在振兴大道街心花园一商铺门口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梦(女,21岁,普洱市澜沧县人)抓获。杨某梦对自己12月5日、6日3次在财富广场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被盗手机的去向。民警随即带领杨某梦前往其销赃的手机店,顺利追回被盗华为AL10、OPPO R7 plusm、OPPO R9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盗窃价值5000元判多久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