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队包庇肇事逃逸者我该怎么办遭遇肇事逃逸如何处理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经查,清新分局交警大队于2018年1月2日作出了责任认定书,如有疑问,请直接向清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提出。

农贸市场,是人民群众购卖肉类青菜等日常生活所需地方,机动车辆是禁止入内的,可是,2014年12月21日9时30分许,一名男子不顾人民生命安全,驾驶一辆女装摩托车在翁源县文化路农贸市场下坡路段将一名90多岁正常行走的老人撞倒,更为可恶的是,此男子将老人扶起后,察看老人伤势严重后,未采取一系列救治措施,而是丧尽天良驾车逃逸。但更可恶的是翁源县交警大队,家属第一时间报警了,而出警的交警草草照了张相走人,而撞伤的老人被好心人送入县人民医院急救,生命岌岌可危,但翁源的人民警察对人民群众生死置之不理,既不到医院询问当事人,也没有去现场取证,家属多次去交警大队质询,交警只一味叫家属去现场了解,说什么他们警察去,群众更不会讲实话之类,不得已,家属亲自去打听,老天不负苦心人,且当时目击群众对撞伤老人逃逸都很气愤,主动告诉了撞伤老人的是一辆车牌韶64411黑色女装摩托车,并提供了肇事男子特征,家属将情况反映给翁源人民交警,可是因为老人家属无权无势,也或是肇事家属早已收买了那些人民警察,交警置之不理,直到事发半个月后即2015年1月4日,交警才象征性了现场随便问,连肇事车辆也没有扣回,不作为的行为导致了无用的结果,家属质疑可查看路边监控录相还源事实真相,但可笑的是,翁源可爱的人民交警既然叫家属自己去想办法查看,可怜家属,哪有这般权力,只能苦苦寻找知情人,终于打听到车主是翁源县人民医院麻醉科医生胡小福,可家属将情况反馈交警,交警好象早知道肇事人一样,也是象征性叫肇事人去了现场,而且从新勘查现场都叫肇事者家属拿皮尺,当时,目击群众都大喊出并指证此人就是肇事逃逸者,但翁源交警却硬说不是。至此,家属才晃然大悟,原来交警与肇事者是蛇鼠一窝,早已被肇事者收买,一直敷衍家属,原来是玩猫与老鼠游戏。家属将情况在翁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投诉到公安局,十几天过去了,一点进展都没有,至今还未解决。种种迹像表明,翁源交警大队民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在,可怜的老人还躺在医院,而撞人肇事者却在交警屁护下逍遥法外。十八大会义以严正依法治国,不可能容留害群之马,家属强烈要求市长为普通老百姓作主,严惩肇事逃逸者,还被撞老人一个公道。
我看了这个帖子,感觉有很多的疑虑。。。很多的地方都经不起推敲。如今,在习大大的严政问责情况下,我认为,对于这种发此贴的人必须严惩。对于这种辱骂人民警察,捏造虚假事实,混淆他人视听的人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现在的人民警察是讲法制的,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以法律为准绳的,不是想怎么弄就怎么的。没有那个公务员会拿自己的工作当儿戏,更何况在习大大现在严打的情况下。习大大都在前段时间开了全国政法工作会,并且强调说:要以依法治国。坚决杜绝冤假错案。更何况警察已经介入调查,什么都要拿出证据的,没证据怎么可能乱造谣呢。由此可见,发帖之人是有多猖狂。老人摔倒很可能是自己摔倒的,凭什么没证据就可以乱诬陷别人,以此讹钱呢。我认为像这样的刁民就要受到有关部门严惩。不然的话,当中国进入老人渐多的社会,以后还会有谁会去扶,甚至帮助有困难的老人,整个社会风气都会被带歪。我希望警察能尽快查清此案,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让这些混淆视听,气势猖狂的小人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被讹之人一个公道。

8月23日10时55分,交警大队城区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警情:一辆鄂Q7A2XX面包车在巴东县信陵镇绕城线上,把邓某某驾驶的鄂QKA8XX轿车撞后逃逸了,请求处理。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确定该起事故为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另一组民警根据报案人及现场民警提供的限速迅速出击,沿肇事车辆逃逸方向搜寻。当日12时20分,涉嫌肇事逃逸的车辆及驾驶人被查获。

经查:2018年5月向某某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证被吊销。2018年8月23日10时40分,违法行为人向某某又在巴东城区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当日12时20分许,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巴东城区白土坡一居民住房卫生间内将其查获。

向某某涉嫌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交通肇事逃逸,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交通肇事逃逸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向某某的行为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交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云上恩施巴东台通联 焦国斌 刘玉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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