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黔灵镇沙河村村村长是谁

致贵阳市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苏金阳的一封公开信


  苏金阳局长:您好!


  今有贵阳市云岩区云岩区黔灵镇沙河村村长冲二组村民徐明才来信反映: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徐明才于1987年5月1日扩建的房屋定为违建房,并于2011年4月15日以"云行责违字(2011)000088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徐明才于2011年4月18日の前,将建于1987年5月1日扩建的房屋自行拆除!

  一、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苐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之规定。因该违建房完工于1987年5月1日属于违法行为已终止。至于该违建房的存在系该违建房的违法结果徐明才于此后并未违法继续建房,即不得再给予行政处罚

  二、1995年至1998年期间,云岩区政府文件规定因政策停止审批自建的房屋,视为有手续在2007年4月23日,云岩区区长段迪签发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文件云府报(2007)40号文件关于制定<云岩区曆史遗留无建设手续农房补办建设许可证暂行规定>的请示。

  三、(2011)000088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第第四十四条之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并予公布,自2008姩1月1日起施行

  四、另外,在贵阳市云岩区云岩区黔灵镇沙河村村长冲二组(包括贵阳市、云岩区其他农村普遍存在类似徐明才的缺乏建房手续的问题。徐明才缺乏建房手续问题之所以引起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重视,其主要原因是徐明才等村民举报沙河村党支部書记李刚及村主任赵华等存在“违法代签拆迁协议致村民拆迁补偿受损”的违法行为,李刚等对举报人徐明才采取的打击报复行为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只不过是被李刚等伺机利用而已!另外,该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上竟盖有两枚印章:一枚是雲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印章,一枚是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云岩大队印章!并在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位置写上了徐明才手機号码:xx。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

  本网以真诚之意,希望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苏金阳于百忙之中明察此事,坚决依法予以糾正并立即撤销该错误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以此促进依法行政


   网络民间举报网站长姜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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