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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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A.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B.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C.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D.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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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关于劳动权的说法正确的有()。A、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B、国”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A.劳动竞赛
B.工会劳动竞赛
C.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D.企业劳动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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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义务的有
A.劳动
B.受教育
C.检举
D.政治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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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下列关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的相关表述,正确的是()
A.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法律效力最高,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任何法律都更为严格
B.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C.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的国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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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B.公民在年老、疾病或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C.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D.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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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受教育是一部分公民的权利
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D、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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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社会经济权利以生存权为核心,具体包括生存权以及与这项全体密切相关的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物质帮助权等。其中,社会保障权是指
A.国家社会对依靠自身努力难以满足其生存基本需求的公民给予物质帮助和服务
B.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劳动的机会和适当的劳动条件和报酬的权利
C.公民享有国家提供维持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
D.公民在法定条件下获得国家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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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B.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C.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D.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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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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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对于劳动法中的劳动,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劳动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
B.工人务工是劳动,个体劳动者的经营也是劳动
C.劳动是一种有报酬的劳动,而不是义务劳动
D.劳动是一种集体劳动,不是以劳动者名义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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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天社保经验网来给各位分享关于2021社保新规发布的相关内容,如果能正好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2021年社保有啥新规定
第一,部分地区调整养老金发放时间和发放渠道。
随着到2020年底,31个省份全部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也就是养老金实现省级统收统支,从2021年1月开始,一些地区统一调整了全省的养老金发放时间。
典型的代表比如江苏,江苏人社厅近日发布了调整养老金发放时间的公告,公告称,从2021年1月开始,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15日。
再比如,湖北省从2021年起正式启动企业养老金统收统支。从2021年1月起,孝感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由每月10日调整至每月18日。
统一养老金的发放时间,这是养老金统筹统支的内涵,毕竟全省的养老金统一支出,之前市级统筹的情况下,省内各个城市的养老金发放时间可能还不一样,有早有晚,以后都是全省统一了,没有差异了。
另外,预计2021年还会有一些地区推进一项工作,就是让退休人员改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这是一项长期在推进的工作,部分地区尚未开展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工作的,预计明年会启动这项工作的。
所以,退休人员在2021年要继续重点关注养老金发放时间和发放途径的新变化,根据变化做好自己的安排。
第二,2021年底将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第二个变化是有关医疗保险的。按照安排,2021年6月底前制定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12月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这是2020年1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里明确提出的。
可以看出,这份方案对于门诊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设定了两步走的时间表。
到年底,如果你去跨省异地就医的时候,经过备案之后,门诊费用也可以使用社保卡直接结算了,这就是非常大的进步,因为之前只能是住院费用的跨省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门诊费用尚未覆盖,明年将填补门诊费用的空白。
这会给参保人员带来显而易见的便捷和福利,如果跨省异地就医不能直接结算门诊、住院费用,那么都需要先自己垫钱,然后拿着各种证明材料回到参保地去手工报销,比较麻烦,费时费力费心。而实现门诊、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后,就可以免去这些报销的麻烦了,可以省去很多的力气、金钱,节省成本。
第三,2021年底一批社保事项将实现跨省通办。
根据2020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2021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包括很多社保领域的,都有哪些呢?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不受地域限制。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另外,有关社保卡也有一些事项会实现跨省通办,可以异地申领、启用、补领、换领、换发、挂失社保卡,这些事情都不受发卡地限制。
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新规
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新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2021年社保新规定 新政策出台
2021年社保新规定,新政策主要有五点:1.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2.社保卡相关的功能跨省通办;3.社保卡网上通办;4.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5.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1.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国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大,2020年实行的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2.社保卡相关的功能跨省通办。2021年年底前,我国将实现社保卡申领、社保功能启用、补换、临时挂失等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
3.社保卡网上通办。人社部还将进一步开通社保卡网上申领和补换,逐步为参保工伤职工提供异地待遇资格认证、异地居住申请、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多地联办”等。
4.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5.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新增15个省区(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作为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21年社保新规有哪些呢?
社保法2022的新规定有以下几点:
1、社会保险费用改为由国家的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不再交到参保人员当地的社保部门。
2、我国当前已经取消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集中认证规定,对社保参保全面实施信息化和远程化的服务。
3、人还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4、逐步取消一次性补缴,按年补缴。简单说就是正常退休,但是个人补缴社保直至缴满15年,然后领取养老金。
2021年社保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2021年社保新政策内容分为四个方面,分别是
一、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减免支持政策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二、2021年年底前,我国将实现社保卡申领、社保功能启用、补换、临时挂失等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
三、2021年,新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
四、新增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扩展资料
一、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是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的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这项政策在2020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
但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二、社保卡的社会保障号码、姓名等关键信息已经实现全国通读。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可在网上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可通过刷脸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下一步,人社部还将进一步开通社保卡网上申领和补换,逐步为参保工伤职工提供异地待遇资格认证、异地居住申请、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多地联办”等。届时,大家可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服务入口,异地申领、补换社保卡,不必再回发卡地办理。
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因此,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3834元×20=876680元。
四、新增试点省份为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2021年,你的社保有新变化
2021年社保新规定有哪些?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21年,你的社保有新变化
结语:以上就是社保经验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社保新规发布的全部内容了,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社保方面的相关内容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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